【奖勤助贷】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军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7 浏览次数:1264

各班级:

根据本年度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亚军

组员:王方、吴石金、金鑫、汤晓玲、余志良、李新宁、李侠骏、李军、王锦婷

三、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实行差额或等额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横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 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选程序

1.9月27日,下发通知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9月27日—9月28日,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2000字,模板见附件。申请材料电子稿于9月28日16:00前提交至邮箱junlee0818@163.com,纸质材料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逾期作自动放弃。

3.9月30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评比形式为现场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签字),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发送至junlee0818@163.com);

2.申请表请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4.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李军老师,电子邮件:junlee0818@163.com,电话:0571-88813815。


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doc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2022.doc

个人事迹模板.doc


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