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勤助贷】关于启动生物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军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2582

各班级:

根据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月5日,各班级以班主任为组长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资助委员及3名学生代表组成,并填写附件1.《生物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小组成员名单》,以班级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506658407@qq.com

2.9月6日-9月10日,学院公示认定工作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3.9月11-9月23日,各班级组织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首次认定学生需填写附件3.《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4.9月24-930日,各班级评议小组与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5.10月1-10月9日,学院公示,通过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提交认定结果名单。

 

注意事项:

1.新生、老生都需要提交线上申请,首次申请者需提供纸质材料附件3.《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班级评议小组做好线上线下审核工作。

2.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附件4.《放弃认定承诺书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3.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5.各班级(年级)评议结束上需上交附件5.《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如有不明,请与李军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13815、15382326066

 

附件1.生物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资助认定小组成员名单.xlsx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docx

附件3.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放弃认定承诺书.doc

附件5.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doc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doc


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