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2727

根据《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纪律检查工作。其中纪律检查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王亚军     副组长: 金利群

  员(按姓氏笔画):王雷、朱勍、邹树平、金鑫(兼纪律检查)、柳志强、钟卫鸿、靳远祥、薛亚平

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咨询电话:0571-88320765  邬老师

二、招生名额

2021年生物化工(081703)专业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拟招收5人(含科研经费博士2人)。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复试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类别

外语成绩

业务1成绩

业务2成绩

总分

1

1033799376

杨海锋

非定向

52

51

52

155

2

1033799510

丁祎程

非定向

50

94

76

220

3

1033799566

方梦蝶

定向

64

80

86

230

4

1033799595

沈婕

非定向

65

64

73

202

5

1033799829

张少航

非定向

48

78

70

196

6

1033799845

李鹏

定向

69

67

62

198

7

1033799888

王升帆

非定向

50

52

50

152

8

1033799905

赵敏敏

非定向

56

53

71

180

9

1033799968

李媛

非定向

51

74

50

175

10

1033799997

史嘉腾

非定向

45

51

51

147

 

四、复试时间与方式

复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复试方式:线下综合面试。

五、复试内容与综合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阅读与翻译(占比30%)、综合素质考核(占比70%)两部分。专业英语阅读与翻译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交流与英文专业文献阅读理解、翻译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部分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理论和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和程序进行。

2.参加复试的导师依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评定英语阅读和翻译、综合素质成绩。

3.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4.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公示。

六、复试资格复查材料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除报名阶段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01本人准考证、0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03硕士阶段的成绩单、0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05本人政审表、06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部合同或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07其他:可提供如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参加学院复试资格审核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

七、关于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提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包括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不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录取前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5.学院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6.学校统一打印被录取考生的《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转交学院,学院及时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7.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8.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八、关于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举报及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电话: 0571-88320337 邮箱:jinxin@zjut.edu.cn

十、关于疫情防控等入校须知事项

 请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须知,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7&id=886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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