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2635

学校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的第二轮申报工作。

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735号,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未经申报批准的研究生出国项目,不再列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的资助范围。本次申报以短期访学为主,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和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

二、资助类型

1. 短期访学: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

2. 国际学术会议: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原则上同一个导师同一个会议只能1位学生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短期访学申请条件

1. 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 已拿到外方院校的邀请函;

3. 外方院校不予资助;

4. 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5. 20191231日前出国(境)项目。

(二)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的文件。

四、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含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最高资助3个月,博士研究生(含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最高资助6个月,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文件。

五、材料报送

1. 短期访学项目:学院材料汇总截止时间为2019621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学院办公室新教907,联系人:邬浙艳,电话88320765,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wuzy@zjut.edu.cn。

2. 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生须于出国(境)开会前五周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后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1. 经公示获得资助的学生,请至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国际化培养专项——办事指南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事务办理流程”,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

2. 获资助申请人出国(境)前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表》(请至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出国管理下载)交至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备案的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需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