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浙工大发〔2025〕21号),现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依据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参考表(附件1),对本实验室存储或使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列出主要危险源并建立台账,做到专人专项管理。
二、各实验室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考表(附件2),基于实验室危险源的评估结果,综合判定本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并报学院审核确认。
三、各实验室对安全分级分类信息进行统计(附件3),报学院汇总审核;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提交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审定。
请各实验室于4月28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牌统计表(附件3)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由学院汇总报送给学校统筹安排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更换工作。
邮箱huagncf@zjut.edu.cn。联系人:黄春富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参照表.docx
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