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泮佳佳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生物工程学院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3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各学院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校级审核: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进行审核,反馈意见至学院进行整改。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扣减指标扣减到具体学院)。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学院统一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盖章纸质稿。(注:需要签字盖章的几栏需要排版在一页内)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将学院所有项目汇总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统一提交Excel版本电子稿、盖章纸质稿。

3.请各项目于3月27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并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kejijingsai@163.com,邮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命名。

4.纸质材料回收地址:莫干山生工楼B206

5.联系方式:泮老师,0571-88813816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