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广大教职工团结奋斗,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助力学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步伐,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2024年度校、院两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在全院在编教职员工中评选(校优秀中层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分为校、院两级。院级先进评选名额为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教育家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坚守教育教学一线,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广受学生好评。参与学校重要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
3.在“三全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牢固树立课程思政意识,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积极参与课外育人工作,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年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40学时;
4.坚持科研攻关,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资政建言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个人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皆为“优秀”,无“一票否决”情况。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参与学校重要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
3.积极参与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做好各环节育人工作,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各项育人中表现出色。全年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40学时;
4.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甘于奉献,刻苦钻研,为学校改革发展履职尽责,管理服务工作业绩突出;
5.个人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皆为“优秀”,无“一票否决”情况。
三、评选程序
1.院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由各教工党支部组织评选推荐,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5名院级先进人选,最终由学院党委评选5人。各支部推荐人选于3月1日(周六)下午17点前上报学院,联系人:刘康琦,联系电话:88813810。
2.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在院级先进中推荐,并报送学校参加评选。
附:个人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皆为“优秀”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邬浙燕、汤恒、陈小龙、陈珊珊、陈翰驰、林欣大、周俊平、孟秋、胡彤、胡青莲、段鑫宇、逄爱萍、徐沈远、凌亚娣、黄良刚、黄海婵、葛璟燕、詹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