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沈乐怡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34文章来源:生物工程学院

各位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现对我院2025届本科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院2025届毕业生共计144人,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别为6人、7人。按专业人数分配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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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1、毕业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按学校统一标准折算成分值(折算方式见下表),被评为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其分值须达到65分(含)以上,分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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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一、二、三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总成绩总排名均须在本专业的前20%(含)以内,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总成绩总排名均须在本专业的前30%(含)以内;省、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良好(含)以上。

3、省教育厅《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明确的条件如下(省优毕业生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其他条件,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6号)的具体要求实施。

三、评选方案:

1、按专业人数分配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2、按分数高低排序,依次评选,若分数相同,依据三年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据三年成绩平均绩点。

3、专业内不能用足评选名额时,多余名额在全院范围内按照分数高低,重新排序,依次评选,若分数相同,依据三年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据三年成绩平均绩点,直至评满。

4、省优落选者直接参加校优评选。

四、评选进程:

  

1、1月13日-1月17日:2025届毕业生自主申请、填写相应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于1月17日23:59前将电子稿重命名为“本科生+姓名+省优/校优”发送至邮箱1970475726@qq.com。

2、2月28日前:审核申请人资格,推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

3、3月6日前:学院公示。

4、学院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五、其他

1、在评比过程中,若有学生弄虚作假,将立即被取消评选资格。

2、联系人:沈老师,0571-88320893,1970475726@qq.com。

附件1 2025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册.xlsx





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