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雷文瑜发布时间:2016-05-11浏览次数:1516文章来源:生物工程学院

各班级:

   为持续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成长助航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和谐稳定与成长帮扶、接轨社会与理想就业三大综合平台,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我校第六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3.“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回访母校项目申请组队方式具体见附件1)。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1500元;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3.学院成立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院级项目,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 5月20日前,各班级完成组织学生申报“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
3. 5月21-22日,院级“指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评选出院级立项项目及3-4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要求至少含1项回访母校项目)。
4. 5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院级项目汇总表和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附件5)(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电子稿发送至lwy@zjut.edu.cn
5. 六月上旬,对申请项目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负责人,联系人:雷文瑜,联系电话:88320425。

附件1:2016年“励志青春,共同成长”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细则.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3).doc

附件3:回访母校主题实践活动预报名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doc

附件5:院级项目汇总表(3).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5日